其實愛玲女士的遺囑很簡單,只有兩點。
第一、一旦棄世,所有財產將贈予宋淇先生夫婦。
第二、希望立即火化,不要殯殮儀式,如在陸地,則將骨灰撒向任何廣漠無人之處……
前言
一九九五年九月三十日和林式同等人出聖必渚(San Pedro)外海安葬張愛玲女士。葬禮完畢。開始解散治喪小組,一直想交代經過,一直有所顧忌。本來心中坦蕩蕩,無得亦無失。時光流轉,轉眼八年,式同兄更於前年(二○○一年)去世,雖然他在《華麗與蒼涼》(台北,皇冠,一九九六)一書內,撰有〈有緣得識張愛玲〉一文,述說和愛玲女士交往經過。但處理其身後事畢竟只是一部分,皆於大處著墨,蛛絲馬跡,處處仍有心中不平的辯護痕跡,令我更深切感到,有一種道義責任,向世人公佈經過。
記得當時謹慎處理,不敢掉以輕心,每天更寫有誌事日記(log)一份,以作備忘。怎知陰錯陽差,竟成日後珍貴追憶資料。所敘各事,均為個人經歷見解,掛一漏萬,種種主觀判斷認定,更是在所難免。
經過
(一九九五年,美國洛杉磯太平洋西岸時間)
九月八日下午
...美洲《世界日報》趙慧珍早晨來電留話謂有急事相詢。我適不在,及至回電,遂得悉張愛玲女士逝世消息。告知趙謂我不認識張女士,惟可找我的朋友林式同。十分詫異趙已知悉林式同,更進一步追問宋淇是誰?我回答謂即林以亮,亦即宋春舫之子。當時以為他們要找宋先生,是因為張宋多年私人交情及張曾在香港電影公司寫有劇本。遂叫他們找《聯合文學》參考,趙回答謂現在正十萬火急,準備發稿,哪有時間去做research?
...因明日(九月九日)將有一場「以詩迎月:今夜星光燦爛」的中秋節現代詩朗誦晚會,正是密鑼緊鼓,如火如荼,紀弦已來,楊牧剛到,愁予即將飛抵洛杉磯,因為接待人手有限,十分緊張。
...晚上自文化組晚宴回家,即被告知林式同找我。我和林是多年拳友舊唬???賢瑢W朱謎是林在新竹女中任教時的學生,所以三家均有來往,林之太太Kimiko是日本人,為人親切誠懇。但我搬遷東區後,林住西區,後亦搬家,一東一西,相隔數十里,所以甚少來往,即有,也是以朱謎家中為主。他手上的舊電話號碼找我不到,找朱謎才要到我電話。
酖酖焦桐自台來電叫我寫張愛玲,我亦告知不認識,不來往,無從寫起。雖有閱讀張全部作品及用作教材,亦曾指導研究生的碩、博士論文(甚至有一篇胡蘭成的碩士論文),但皆是學術研究。林式同的確曾給我提起他是張愛玲房東之事,但因林不是文壇中人,對張愛玲所知不多,和他談王宗岳的「太極拳經」比談張愛玲還多。印象深刻的一次是因為我從未見過張愛玲,他給我描述張走路飄逸姿態,「了無聲息地飄過來,水一般的亮麗自然。」倒是我倆的共同朋友是莊信正,莊原在南加大任教,我來南加大,算得上是莊信正及郭大夏的「繼承人」。
還告訴焦桐我極端尊重張的隱私權,多年來即使可以自林式同處找到她地址,或藉林去接觸她,我也不想這樣做,亦不會這樣做。我的觀念是,人家說leave me alone,我一定尊重,leave him or her alone。記得當年高信疆來洛杉磯,興沖沖地拿著地址與禮物去找張愛玲,我們一行四人,我、信疆、還有金恆煒和但漢章,在西木區聚合。但我拒絕和他們同行,獨自留在「船艘」(Ships)咖啡廳等他們回來。結果當然是乘興而去,敗興而返。從此更加深不欲打擾張女士的觀念。
..凌晨電話不斷,無法入睡。除了洛杉磯佳視要張女士地址外,其他媒體均要求我提供遺囑。我皆回答沒有。的確沒有,但心中納悶為何他們有此要求。
九月九日(星期六)
...晨回林式同,交換意見,他說找不到莊信正,只找到莊在洛杉磯的學生高太太。我們分別交換新地址及傳真號碼。我開始婉拒林,認為既不認識張,自不宜過分涉入,但有詢及林處理遺體問題,林說仍在驗屍官處(coroner's office),因週六、日不辦公,最快要到週一才能辦事。我因晚上有上述的大型以詩迎月的朗誦活動,分身乏術,與林相約明日再通電話。
...中午星雲大師在西來寺宴請詩會貴賓。席間見到卜大中,告知他媒體如此追索,我甚困擾,而的確無張地址,若真有,亦不會洩漏,因為張生前極端努力保護其個人隱私,我們亦應適可而止,有所保留。但大中隨即告知電視台已找到張地址,並拍攝現場報導。我聽後甚為氣餒,一方面覺得媒體神通廣大,另一方面激起我保護張個人隱私之心。
酖酖晚上以詩迎月,星光燦爛,力倦筋疲。
九月十日(星期日)
...晨七時半赴教堂。回來慰理謂林式同八點鐘有電話來找。我稍後覆電林。
..電話談話內容如後:林十分後悔把遺囑電傳給他人,現今遍佈天下,有誤信他人之意。我安慰他不必如此想,事情發生了就不要後悔。但亦有詢及為何如此做,他說當初得悉遺囑委託他處理,感到責任重大,孤立無援,別人叫他馬上把遺囑傳真,他就馬上做了。如今看到報紙,十分後悔。另外,他已找到律師,進行清理銀行戶口及遺物,而所有將來交宋淇先生之物件,在整理時最好有人在場見證。別人告知他以張之身世,一定有不少骨董,更令他有戒心。
他約我星期二在蒙市Marie Callender's開會,即我、他及張信生(高太太)。林並告知本月三十日將有一葬禮(funeral ser-vice),我不置可否,亦無意見,只把日期記下來。
九月十一日(星期一)
...戴文采來電要張信生電話,我不給。她說有一絡張愛玲頭髮,可作為紀念品,並告知夏志清先生謂要土葬。我亦不置可否,其實當時心中空無成見,各事可有可無,可做亦可不做。
...香港《明報月刊》邱立本找我寫張愛玲,交談中,立本告知我,鄭樹森謂宋淇先生已病重,靠氧氣筒呼吸,要把張女士遺物寄交宋先生不太實際。
九月十二日(星期二)
...晨電林式同請他把張遺囑今晚開會時帶來,讓我閱讀參考,俾能研究及執行張之遺願。林謂不必等到今晚,立即便可傳真給我。收閱遺囑後,覺得張的意願是不欲別人打擾。
...告知林有關宋淇先生病重消息,林謂不必擔心,他已與在香港的宋太太聯絡,一切寄宋太太收便可。我覺得如此也好,了卻一件心事。也討論到月底葬禮之事,我、宋太太及林式同均覺得,既然遺囑寫得那麼清楚,實在不宜舉行。
酖酖戴文采來電云願將頭髮捐出,並云有人建議永久安放,如在玫瑰崗墓地則需四五○○美元。我覺得第一,此事與張之安葬無關,我無從協助;二是別人對張憐香惜玉,其實是變相糟蹋。
...午後趙慧珍來電云於梨華可能不會來洛,因聞道葬禮可能會取消。
...《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之Bob Thomas經南加州大學新聞處(USC News Bureau)管道找到我,做了一個訪問。我儘量強調張二十世紀文學地位,授課採用張愛玲小說作為教材的情形,以及但漢章早年拍攝的電影《怨女》。並向Mr. Thomas澄清〈金鎖記〉與《怨女》的關係,一些混淆的英文譯名,如The Golden Cangue, The Embittered Woman, Rouge of the North……等。
...晚上七時在Marie Callen-der's與林、張開會,初步接觸發覺彼此意見不統一,於是以開會逐條討論形式,儘量把分歧意見歸納成下面的執行原則:
1.正式成立工作執行小組,即林式同、我、張信生及莊信正(in absentia,人在紐約)四人。儘快遵照張之遺囑及意願去處理她身後事。
2.把紀念張之活動或研究,與處理身後事分開。張愛玲專家們可以繼續討論作品或生平,但目前不想太多人參與執行張遺囑的工作。一旦工作處理完畢,將會有一報告說明處理過程。屆時專家們亦可藉此報告再作評判或研討。
3.由林式同決定遺物之丟棄及保留,由張錯負責對外發言。儘快火化及遵照遺囑處理靈灰。因遺囑有一句「不要殯殮儀式」(No funeral parlor),有人作不同解讀,有異議,但最後三人均同意取消月底之葬禮儀式。
4.工作希望兩星期內完成。
.
..其實愛玲女士的遺囑很簡單,只有兩點。第一、一旦棄世,所有財產(possessions)將贈予宋淇先生夫婦。第二、希望立即火化,不要殯殮儀式,如在陸地,則將骨灰撒向任何廣漠無人之處(the ashes scattered in any desolate spot over [a fairly] wide area if on land)。總的來說,處理原則應該是(1)隱私,(2)迅速,(3)簡單。
九月十三日(星期三)
...趙慧珍來電,我告知工作小組開會決定,並要求先看趙之稿子才可發表。晚六時半,趙傳來稿子,我再轉傳林式同請他過目。林指出有兩段火藥味「太重」請求修改,其他並無異議,我傳真給林一份九月十二日《中央日報》馮志清、黃富美綜合報導,內有「儘管剛過世的作家張愛玲是一個不喜世面俗禮,美國西岸華人作家十日還是決定於九月三十日在洛杉磯玫瑰公園為張愛玲辦個追思會,以表達對這位文壇老友的敬意。」之語。指出治喪委員會必須作出澄清,不舉行追悼會。林同意,並順便告我,平鑫濤先生來電,謂如有追悼會,他兩位女兒會前來洛杉磯。林已回覆謂已取消。(上) 【2003/08/25 聯合報】
和林式同討論撒放靈灰之事,兩人十分傷感。其實媒體已知海葬之事,只是不知時間地點而已。請母親開始在後園採集玫瑰花瓣,只需紅、白二色,以備海葬之用……
九月十四日(星期四)
──北美《世界日報》(台北《聯合晚報》同時刊載)早上報導一出,媒體大譁。紛紛指責我為何只交《世界日報》,我不欲多作分辯,本來就沒有做什麼記者招待會的打算,更不打算日日召開記者會。因此空惹得一個厚此薄彼罪名,媒體更要我作「補贖」,提供火葬日期,張停靈玫瑰崗墓園(Rose Hills Cemetery)已是人所共知。我回答實不知道,一切均由林式同一人進行,事實如此。
...林晚間來電向我報告,洛郡(County)已批准火葬一切手續,火化應在此一、二日間,屆時他會一人處理,並請保密,我甚稱善。林亦提到靈灰問題,覺得如要撒在陸地荒漠無人之所,勢需租一小飛機在沙漠進行,費時失事。他選擇海葬,但如要由玫瑰崗安排,則需火葬後兩星期,為時頗久。當時我心中隱隱覺得,難道真的會在月底三十日張的誕辰?如此亦屬巧合。
...各方對工作小組的處理方式,包括台北藝文界,均甚肯定。陳義芝來電謂聯合報系文化基金會或可替遺物做一管理,亦是照顧文學遺產。我告之一切皆需先寄交宋淇先生夫婦後,再作打算。
...開始發覺有一股黑暗的反動力量,竭力推動公開悼念張愛玲女士的活動,四面八方,有如陰風冷箭。
九月十五日(星期五)
...一早回校開會,已有心力交瘁之感,不聽電話,亦不耐媒體相迫,當然他們也有苦衷,職業上的採訪追尋,不得不如此。但我一直警戒自己不要曝光太多,免讓人覺得妄出風頭,其實是自喫苦頭才對,真是自尋煩惱。
...林式同晚上來電告知將於下星期二火化,事後再通知我如何發佈消息。並商量及海葬之事,他想錄影及以鮮花致祭,我均同意,並建議用紅、白玫瑰花瓣撒在海中以陪葬。
...是夜接姚宜瑛大姐台北傳真,得獲台北友情與正義支持,心中稍微寬慰,覺得值得,有如魯迅詩句酖酖「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僑報》吳琦幸來電採訪張愛玲生平作品,有學人風範,甚安全,與他暢談。
九月十八日(星期一)
...星期六、日無事,天下太平。星期一晚電話又開始湧來,我均回覆謂林先生處理火葬後,會有說明。後與Stone(式同英文名字)通電話,兩人均同意媒體會向玫瑰崗辦事處查詢火葬,我等無能為力阻止,但亦相信玫瑰崗對個人隱私保護的安排,也開始擔心海葬如何能隱密進行。覺得好像和媒體在角力,好累,沒有必要。本來就沒有什麼好隱瞞,只因彼此立場不同,一方是尊重逝者意願,另一方必須有所報導。
...白先勇來電,順便問他有關基金會及處理遺物之事,他提議找皇冠平先生。稍後,去電卜大中,向他請教如何分別向媒體發佈消息之事,他答應幫忙。
九月十九日(星期二)
...一大早被「華視」王美吵醒,查詢之餘,要作訪問。我婉拒,一切皆應工作完成後再算。《世界日報》劉永毅亦謂要採訪林式同,我答應代為轉達。晚上和林通電話,告知從劉永毅談話中,覺得他們已有辦法(gained access)進入殯儀館。林直說不可能,我遂和他打賭。
九月二十日(星期三)
...林早上打電話來說我贏了。他已看到今日《世界日報》劉永毅報導火葬現場及照片,並且覺得報導中有些句子令林「不太好受」,好像張之火化下場如此「淒涼」,都是我們做成的。我回答林說求仁得仁,我們將盡所能,讓愛玲女士瀟灑地來,瀟灑地去。
並和林討論撒放靈灰之事,兩人十分傷感。其實媒體已知海葬之事,只是不知時間地點而已。
請母親開始在後園採集玫瑰花瓣,只需紅、白二色,以備海葬之用。
九月二十一日(星期四)
...無媒體來電,十分輕鬆。開始構思一篇祭文〈如水一般華麗自然〉。李黎傳真附報導,十分贊成我等作為,甚為鼓舞。
九月二十二日(星期五)
...祭文用一上午完成,傳真給式同過目,他同意。並談及海葬當日鮮花、拍照、錄影之事,林建議我找兩名朋友,負責拍照錄影,我提出高全之(負責錄影)、許媛翔(負責拍照)。林屆時亦會帶他好友張紹遷先生(亦負責錄影)來。
九月二十三至二十九日(共七日)
...因無暇回傳真,和李黎通電,她仍肯定我等取消追悼會的做法,並云王渝在紐約諸人亦覺得做得對,惟我覺得從此江湖結怨,開罪仇家。一直想向林正式提出,海葬之後立即解散工作小組。星期日身體稍感不適,想是辛勞過度。晚上新大陸詩社友人來我處,處理中秋詩夜之事,凌晨一時許始散,更感不適。
...到花店分訂紅、白玫瑰花各一束。學校開會,協調東亞圖書館及文學院,探討成立「張愛玲特藏」之可能,但端視乎宋淇先生夫婦之決定。學校Development Office之Susan Chao女士趁將赴港之便,拜訪宋家。身體極不適,已轉入支氣管細菌感染,必須赴醫生處取抗生素服食。只有兩天休息,仍需與林商量當日出海細節及祭拜過程。二十九日晚母親交我兩大袋紅白玫瑰花瓣,功德無量。
...林已安排好明日一切,由Neptune Society負責駛出外海安葬。為保密,一切時間地點只有林一人知道。林前一天會告知我和張信生聚合地點,再由他帶大家去碼頭上船。我遂分別通知高全之、許媛翔兩人。
九月三十日(星期六)
...晨七時半我的學生許媛翔開車來接我,九時到達聖必渚,與林式同、張紹遷差不多同時到達。林抱著張愛玲女士的骨灰盒,神色恭敬嚴謹,慢慢走過來和我們聚合。海葬詳細情形可參閱向媒體公佈的「報告書」及林式同撰寫的〈有緣得識張愛玲〉一文。
後語
林式同在上文中有一段沉痛的話,是這樣寫的:
在執行遺書的任務時,對喪事的處理方式,大家意見特別多。怎麼回事?張愛玲的遺書上不是很清楚地列出她的交代嗎?她生前不是一直在避免那些鬧哄哄的場面嗎?她找我辦事,我不能用我自己的意見來改變她的願望,更何況她所交代的那幾點,充分顯示了她對人生看法的一貫性。她畢生所作所為所想的精華,就是遺書裡列出來的這些,我得按照她的意思執行,不然我會對她不住!
她要馬上火葬,不要人看到遺體。自她去世至火化,除了房東、警察、我和殯儀館的執行人員外,沒有任何人看過她的遺容,也沒有照過相,這點要求我認為已達到了。
從去世至火葬,除按規定手續需要時間外,沒有任何耽誤。
她不要葬禮。我們就依她的意思,不管是在火化時或海葬時,都沒有舉行公開的儀式。
她又要把她的骨灰,撒向空曠無人之處。這遺願我們也都為她做到了。
上面是林式同對張愛玲遺書的文本演繹。但是,卻有人作不同解讀。我想原因出自兩種。第一種是純學術訴求,認為張愛玲選擇陸地的潛意識多於大海。其實解讀遺書文本,if on land(如在陸地)這句條件句法(conditional clause)的虛擬語氣十分重要,它強調的其實是「撒向任何廣漠無人之處」酖酖假如在陸地的話。所謂desolate spot,並不一定就是荒野之地,應是指無人之所。當然耽迷於張愛玲華麗與蒼涼的人,會特別喜歡蒼涼荒野的聯想。事實上,陸地撒灰安葬是不可能之事。高全之曾經上網查詢加州法例,在州政府的「健康及安全條例」(Health and Safety Code)內的七○五四條說得最清楚,墳場(cemetery)除外,骨灰只能放在家裡一個堅固容器內(7054.6 \"in a durable container\")或撒於海中(7117 \"cremated remains shall be removed from their container before the remains are buried at sea\"),除此以外,所有其他處理骨灰方法都觸犯法例(mis-demeanor)。
第二種解讀卻是來自那些認為應該替張愛玲舉行葬禮的人,更由於治喪小組對媒體的抗拒,造成媒體對這另類解讀某種程度的渲染。張愛玲女士過世後不久,我讀到的悼念文章不下數十篇。其中最得箇中三昧,領會張氏精神的,有黃寶蓮一篇〈把最後的寂寞還給天地〉短文(逌中國時報?人間副刊逡,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二日),其中有下面幾段:
其實,她離開我們的世界非常遙遠,祇是,如此隱祕也還不可避免的公眾,被眾人談論,同樣被眾多人喜愛。……
不捨是活著的關愛她的人。
然而,這人世,她也許早已無心眷戀。
……然而,她避世而不棄世,執著而不自恃,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對生活負責,所以她還認真做她應該做的事,拒絕她不願意不喜歡的事。
她沒有拒絕人生。她祇是拒絕苟同這個和她心性不合的時代吧了。……
蒼涼是她生命的基調。她一定沒有淚,她不會有淚,淚是後人為她流的。
上面這番話,其實,和當初治喪小組的瞭解是精神一致的。然而,世人多不瞭解,並且多強作解人。(下)
【2003/08/26 聯合報】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